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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将出台 新规为打破刚性兑付奠定制度基础

2017-12-26 01:08

    ■本报记者 徐天晓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备受关注的《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已由中国信托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在经过会员大会表决同意后,将作为行业自律规则正式生效。

    打破刚性兑付在信托行业已经探讨了很多年,尤其是近期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下发后,打破刚性兑付的呼声更加热烈,但是由于界定信托公司受托责任的规定一直缺位,打破刚性兑付缺乏基本的前提。而此次《指引》若顺利实行,则有助于推动打破刚性。

    记者获悉的《指引》起草说明显示,《指引》共十章六十二条,包括总则、尽职调查与审批管理、产品营销与信托设立、运营管理、合同规范、终止清算、信息披露、业务创新、自律管理及附则。《指引》的起草遵循了四方面的原则:一是贯彻“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二是以现有规则为辅,辅以个别创新规则;三是注重普遍适用性;四是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

    《指引》的适用范围界定为全部信托业务,约束主体是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可将《指引》作为信托文件的附件,或在信托合同中援引《指引》相关内容,从而达到约束受托人和委托人“买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目的。

    有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总体来看,《指引》进一步明确了信托业务流程中的相应职责,促进信托公司业务操作规范性,提高尽职履责水平,实现“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理念的中的前半部分,为打破刚兑奠定基础。

    不过,相对于信托公司目前现有的业务,《指引》并没有提出很多更高的要求。上述人士称,“从《指引》内容看,指引主要是依据信托公司一般业务流程环节,融合了信托法,前不久征求意见的资管新规等内容,依据结合信托公司业务实践,新规较现有实践没有更高的要求,主要新内容体现在信托产品风险评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创新业务操作要求等方面,执行难度并不大,对实际业务影响不高。”

    上述人士称,尽管《指引》对于推动打破刚性兑付有推动作用,但真正打破刚性兑付还需要有完善的受托人尽职履责规范、成熟的投资者、较浓厚的信托文化做保障,未来加强受托人履职规范将是促进和实现打破刚兑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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