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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加大金融创新探索力度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

2019-02-19 23:50

    主持人孙华: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对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等方面作出全面规划。今日本报聚焦其中的逐步扩大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扩大香港与内地居民和机构进行跨境投资的空间,稳步扩大两地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支持香港机构投资者按规定在大湾区募集人民币资金投资香港资本市场,参与投资境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等内容给予详细解读。

    ■本报记者 苏诗钰

    为了不断深化粤港澳互利合作,进一步建立互利共赢的区域合作关系,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为港澳发展注入新动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在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方面,《规划纲要》提出,要逐步扩大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大湾区内的银行机构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跨境人民币拆借、人民币即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及与人民币相关衍生品业务、理财产品交叉代理销售业务。大湾区内的企业可按规定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

    华泰证券研究所大金融首席研究员沈娟表示,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金融体系承载着重要历史使命,也迎来自身发展的时代契机。金融行业将加快开放创新与互联互通,深化金融科技渗透,赢得更快跨越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加大金融创新探索力度,尤其是在跨境业务上多措并举,银行受益于创新业务模式的增量贡献。粤港澳大湾区银行可开展跨界人民币拆借,有望吸纳香港市场相对低成本资金,对息差加大贡献。

    丝路智谷研究院院长梁海明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人民币要真正在粤港澳大湾区乃至“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流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开发出更多地以人民币计价的投资产品,以及以人民币计价的股票。这样才能一方面促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另一方面,在进出口贸易过程中减少由于兑换汇率所带来的损失,另外,也给多个国家和地区,带来更多的国际货币的选择,有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以及外汇储备的安全。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内的银行机构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跨境人民币拆借、人民币即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及与人民币相关衍生品业务、理财产品交叉代理销售业务,这些业务的开展,一方面能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可以使粤港澳大湾区内企业更加成熟的管理汇率风险的产品。粤港澳大湾区人民币使用越来越广泛,将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建立统一的市场,降低粤港澳大湾区内企业和居民的交易成本,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华泰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李超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最早对外开放的区域,将在新一轮的全面改革开放中发挥先导作用。相关措施有助于提升大湾区一体化水平,形成全方位开放格局,对于促进开放型创新发展具有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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