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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加强投资者准入管理与风险揭示
■本报记者 朱宝琛 姜楠
为规范分级基金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沪深交易所日前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上述两个《指引》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下一步,两个交易所将根据市场各方意见,及时对《指引》进行完善。而为了确保相关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及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指引》从发布到正式实施前,会预留一定的过渡期。
上述两个《指引》以“卖者有责,买者自负”为理念,明确了分级基金二级市场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投资者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的相关要求、基金管理人和证券公司的风险警示安排等内容。
分级基金是通过实现约定基金的风险收益分配,将母基金份额分为预期风险收益不同的两类子份额,并可将其中部分或全部类别份额上市交易的结构化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第一只分级基金发行成立,截至目前,场内规模已有1300亿元左右。
据两个交易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引》重点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加强投资者准入管理与风险揭示。二是强化风险警示措施,提高投资者风险警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完善投资者教育制度,推动基金管理人及会员履行投资者教育职责。四是明确投资者责任和义务,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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