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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成立全国首个省级金融科技伦理委员会

2021-03-04 18:46

    本报记者 李冰

    近日,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发起成立金融科技伦理(专业)委员会。这也是全国第一个省级金融科技伦理委员会。

    据悉,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段伟文,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院长史晋川,浙江工商大学校长郁建兴,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联合主席、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贲圣林,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主任吴晓波,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互联网法治研究院院长高富平等出任学术委员并参会。此外,蚂蚁集团、浙商银行、连连支付、浙商证券、等浙江金融科技企业代表也受邀加入。

    近年来,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增强了金融发展活力,但金融和科技的深度融合,也带来了个人隐私保护、信息茧房效应、数字鸿沟等伦理道德挑战。

    “在金融科技发展的关键阶段,引入伦理责任、社会责任的机制,我认为这是一件非常重要,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大事。金融科技伦理(专业)委员会的成立,不仅有助于浙江金融科技高质量健康发展,也能为全国乃至全球金融科技发展探索经验。”李扬在会上表示。

    此外,成立会上《浙江金融科技伦理七倡议》首次正式发布。该倡议呼吁金融科技从业者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稳妥创新,并在发展中充分考虑公平包容、开放共赢、安全审慎、尊重伦理和社会责任。具体倡议包括关注技术对人和社会的影响,尊重人的主体性和社会共同价值;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充分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增强数字服务包容性;倡导健康、积极、绿色的消费观念和金融文化;把维护金融稳定与数据安全作为行业发展生命线,守正创新;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大众多样化金融需求等。

(编辑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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