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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资本成功发行双创债 探索金融产品创新路径

2020-09-08 17:41

    本报记者 王丽新

    近日,远洋资本有限公司(下称“远洋资本”)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2020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远洋资本双创债”),总规模为人民币18亿元,首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2+1年,票面利率为4.7%。

    远洋资本双创债,是远洋资本首次作为发行人,于境内公开发行的债券产品,创可比债券发行利率最低水平。本次发行获得十多家大型机构投资者的踊跃认购,其中不乏商业银行、公募基金、证券公司、大型机构投资者。在近期国际形势复杂、债券市场较为震荡的背景下,本次债券成功发行,凸显了投资者对远洋资本的高度认可。

    此次双创债的成功发行,是市场对远洋资本公司实力的客观认可。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发行双创债的公司主体需满足申报创新创业公司债的主体认定标准。远洋资本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各项要求,于今年6月份成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7月份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成功展现公司实力。

    远洋资本双创债的成功发行,有利于缓解拟投双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局面。此次募集资金将用于直投或者设立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非上市创新创业公司股权。随着国家各项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化,双循环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市场经济趋势、国民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由此催化了创新创业企业的蓬勃发展。尤其是疫情之后,各种创新业态不断出现,传统行业在新形势下借助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创新力量,持续演化升级。在国家金融政策支持下,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大幅提升了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助力拟投双创企业创新创业发展。

    2020年,远洋资本通过发行美元债券、发行全国首单以IDC新型基础设施收费收益权为基础资产的储架式ABS、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等,逐步构建境内外一体化的投融资体系,不断提升资本市场知名度和认可度。未来,远洋资本将持续打造核心竞争力,不断强化投资标准,加强风险管控和投后赋能,努力为股东、LP、债券投资者等利益共同体创造价值,与相关各方行稳致远,共同成长。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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