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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减税明显 三大因素影响今年减税规模

2017-02-13 00:42

    研究机构认为,在整个财税改革进程中,营改增将会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本报见习记者 杜雨萌

    在新一轮税制改革中,2016年被称为“税改突破年”,尤其是营改增的全面推开更是重中之重。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所所长高培勇认为,营改增的推进牵扯到我国第一税种和第二税种的改革,这两个税种收入加起来几乎占全国税收的一半以上,从规模和体量上肯定是我国现行税制中涉及规模最大的一次改革。此外,由于营业税是地方税,而增值税是中央、地方共享税,因此,此项改革还涉及到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改革。所以说,营改增全面铺开是近三年来中国税收制度所推出的最大一项改革,意义重大。

    据了解,自2012年1月1日国务院决定率先在上海市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以来,试点地区不仅扩展至全国,试点行业范围也在逐步扩大。尤其是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更是全面推开,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营改增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同样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在整个财税改革进程中,无疑将会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一位来自券商研究机构的金融业研究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税制结构的优化将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公平的税制环境,是一项影响深远的重大改革。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前11个月份营改增带来的整体减税已达到4699亿元。

    上述研究员认为,随着营改增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成效已经开始显现,这从第三产业发展势头逐渐向好就可以看出。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媒体吹风会上称,2017年营改增的减税规模会进一步扩大,但这主要是由三个客观因素决定:一是今年有4个月的四大行业减税的翘尾因素影响;二是按照营改增政策规定,纳税人2016年购入的不动产当年可以抵扣60%,剩余的40%将在明年与明年购入的不动产60%可抵扣的部分一起进行抵扣,所以减税规模会更大一些;三是随着政策和征管的不断完善,特别是企业对税制适应性的不断增强、内部管理的不断改进,抵扣的数额也会明显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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