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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长效机制可为房价设立“涨停板” 有力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

2017-10-23 00:15

    主持人沈明:十九大报告再次重申“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住建部等多部委近日针对房地产话题频繁发声。房地产调控政策将继续发挥作用,《住房租赁管理条例》加速出台,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逐步完善。为抑制泡沫,金融监管也在日益加强。本报今日请专家就房地产市场相关问题加以分析。

    ■本报记者 苏诗钰

    10月22日,十九大新闻中心举办记者招待会,住建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房地产调控成效显现,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稳定。

    去年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调控效果明显。一线城市房价经过调控以后,市场预期比较稳定,投资投机性的需求得到了有力遏制。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从8月份监测的数据来看,15个一线和二线的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都在下降和持平,同比涨幅已经多个月在回落。70个大中城市中,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同比涨幅连续11个月回落;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连续9个月回落。另一方面,房地产调控着力加大对三、四线城市去库存的力度,取得了积极的进展。9月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同比下降了12.2%,主要是在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收到积极效果。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邢志宏表示,在房地产调控过程当中,由于采取了因城施策、因地制宜的办法,而不是一刀切的调控,在调控方式上,也不是一味地限制需求,特别是针对一线城市住房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国家鼓励在供求矛盾突出的地方,通过加大住宅土地的供应来解决房地产的问题。所以,前三季度房地产投资增长是比较平稳的,对经济的发展依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房地产的风险也得到了有效的化解。

    值得关注的是,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王蒙徽表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来稳定市场。目前,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回落,三、四线城市的房价也趋于稳定。同时正在进行12个大中城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支持北京、上海市积极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房地产长效机制目前也在抓紧研究制定。

    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长效机制探索中,有两类市场的发展受到了政策更大的关注。第一是租赁市场,此类市场的一些模式借鉴了德国的经验。第二是共有产权住房,填补了中国住房市场供应体系断层的缺口,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长效机制若真正建立,对于房价的短期运行和中长期运行都有较好的指导意义,有助于为房价的走势设定一个有‘涨停板’的运行空间,既允许其按市场化的导向运作,也会在个别时期进行有效的价格管控。”严跃进表示。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关键要处理好住房消费和投资、房地产和经济增长的协调关系。另外必须降低房地产的投资属性、回归居住属性。从政策预期看,下一步应加快住房、土地供应、房地产税收、租赁等制度,以长效机制引导市场稳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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