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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自贸区挂牌两周年 天津“金改30条”近八成落地

2017-04-21 03:13

    改革红利、开放红利、制度红利不断显现,自贸区正充分发挥出“助力器”作用

    ■本报记者 苏诗钰

    今年4月份,迎来了天津、广东(三大片区:广州南沙自贸区、深圳蛇口自贸区、珠海横琴自贸区)、福建第二批自贸试验区挂牌两周年。两年来,各自贸试验区发展红利逐步释放,创新成果喜人。

    4月20日,天津自贸区在天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投资服务中心举行挂牌两周年新闻发布会,天津自贸区管委会等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天津自贸区两周年经济运行情况。

    数据显示,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天津自贸试验区新增市场主体31374户,是自贸试验区设立前历年登记市场主体户数的1.4倍,注册资本11226.98亿元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刘通午表示,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已经成为天津金融业发展的新名片。2015年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金改30条”)。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将“金改30条”进一步细化为69项具体措施,截至2017年3月末,已推动近80%的政策落地实施,其中23项措施成效显著。

    刘通午表示,天津“金改30条”落地实施实现了天津自贸试验区在金融领域的一系列开放创新,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改革红利、开放红利、制度红利不断显现,充分发挥出“助力器”作用。

    跨境人民币业务是广东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的一大亮点。截至2017年3月末,广州南沙、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新区共有229家企业办理了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汇入贷款金额415.4亿元。

    福建自贸区挂牌两年来,也正在不断推进金融创新,积极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福建省金融办主任付朝阳表示,自2015年4月份挂牌以来,福建自贸区金融在机构集聚、平台搭建、业务创新、制度建设和风险防范等方面都取得很大突破和进展,呈现由点及面、由少到多的积极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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