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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铁公鸡”式上市公司 专家称可与再融资挂钩

2017-04-06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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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苏诗钰

    又到年报披露期,一部分上市公司长年不分红的“铁公鸡”行为让投资者“伤透了心”。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研究制定对付“铁公鸡”的硬措施。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永森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成熟市场里上市公司分红与否应当属于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的问题,根据公司的发展要求,上市公司提出方案按照程序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即可实施。公司快速扩张时期不进行现金分红,采取分红股方式,应当属于公司的正常财务决策。

    “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处于新兴加转轨时期,某些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利用这一规则,长期充当‘铁公鸡’一毛不拔,公司也没有实现快速扩张,甚至被一些大股东掏空,对于这些公司可以从规则上加以鞭策和限制,把盈利水平、现金分红比例与公司的再融资、退市等规则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应当是当前时期应对‘铁公鸡’现象的有效办法。”李永森表示。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王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分红,一是应制定具有一定约束力的强制性分红规定;二是可以考虑使之与再融资相挂钩。

    有关专家表示,上市公司只有确立现金分红意识,把经营成果更多地与投资者分享,才能不断地拉近与投资者的距离,受到投资者的关注。尤其在市场秩序越来越规范、投资行为越来越理性的情况下,只有那些把投资者放在心中,把现金分红等与投资者关系密切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上的上市公司,才能受到投资者的青睐,企业也才能在投资者的关注中不断发展壮大。

    针对利用“高送转”等噱头炒概念、博眼球的行为,王军表示,可以做出一些限制性规定,比如业绩增长低于一定幅度的,或者有较大亏损的公司,限制其进行“高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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