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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提案纾解新三板困局 建议设顶层采用连续竞价交易

2017-02-28 00:50

    提案建议放开新三板股票发行人数35人限制、解决挂牌公司申请IPO三类股东制度衔接问题

    ■本报两会报道组 左永刚

    2017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备受瞩目。2月27日,《证券日报》记者从致公党中央2017年全国两会媒体通气会上获悉,致公党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报送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提案》。该提案建议,以新三板为试验田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并针对新三板提出全方位的改革与发展建议,其中包括创新层之上再设置一个市场层次进行公开发行股票挂牌公司交易、在顶层市场采用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完善交易制度、解决流动性匮乏等具体建议。

    提案认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是新三板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石。考虑到拟公开发行公司资质较好并经过严格审核,建议将参与公开发行及后续交易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的计算口径从证券资产调整为金融资产,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金额标准从500万元降为50万元,并可参照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建立多维度的投资者适当性认定体系。

    针对流动性匮乏问题,该提案提出四条具体建议,一是完善新三板交易制度。推出新三板大宗交易系统、推进私募基金做市试点工作、完善协议转让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新三板做市商评价机制。

    二是引入多元化长期机构投资人布局新三板。推动封闭式公募基金以及混合型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挂牌证券;尽快制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新三板市场的制度安排;推动将新三板股票纳入保险资金、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投资范围。

    三是优化新三板股票定向发行机制。放开新三板股票发行人数35人限制;加快推出一次审批、分期实施的储架发行制度,以及挂牌公司股东大会一次审议、董事会分期实施的授权发行机制。

    四是解决挂牌公司申请IPO的制度衔接问题。目前就新三板挂牌公司申请IPO是否需要清理契约型基金、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股东,政策尚未明确,导致市场对该三类产品高度警惕,已影响到企业的融资效率、交易方式的选择以及股票流动性的提升,建议对此尽快予以明确。

    自2016年6月份新三板市场第一次实施内部分层以来,已逾半年时间,市场高度期待的分层后的差异化制度安排始终未能推出,尤其是创新层制度供给节奏稍显缓慢。为此,提案建议加紧推出新三板分层后的差异化制度安排。

    具体建议包括尽快明确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操作细则;对进入创新层的公司在发行融资、交易、投资人门槛等方面给予更加优惠的制度安排。激活创新层的交易和融资,明显改善创新层的流动性,让创新层的公司享受更优质的资本市场服务;提高创新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的自主性及有效性。强化挂牌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的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意识,落实挂牌公司信息披露部门及董事会秘书的主体责任。在创新层公司自主信息披露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的前提下,对创新层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要求进行适当调整,由终身督导变为有期限督导。

    另外,提案还建议进一步丰富新三板的产品供给,推动新三板成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如建议尽快发展适合中小企业的债券品种(可转债、可交换债等);加快推出资产支持证券品种;开展挂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试点;开发多元化的新三板指数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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