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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探索注册制 3月份以来公司债已“注册生效”63只

2020-05-21 02:03

    本报记者 包兴安

    注册制新规加持下,公司债发行步伐加快。《证券日报》记者根据沪深交易所官网数据统计,3月1日以来截至5月20日记者发稿,在沪深交易所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处于“注册生效”状态的有63只,募资额5504亿元;另有61只公开发行公司债处于“已受理”“提交注册”状态,拟募资额合计4013亿元。

    3月1日起,公司债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受理、审核,并报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由于实行注册制,公司债发行门槛降低,发行效率得到提升,进而带来发债规模的上升,从而在疫情这一特殊时期扩宽了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从募资额来看,上述63只注册生效的公司债中,国家电网募资额最高,不超过800亿元;其次是中信证券,募资额不超过500亿元;排在第三位的是中国中化,募资额不超过40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为疫情防控债,发行金额合计165亿元。

    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丁臻宇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债发行实施注册制后,发行速度明显加快。特殊时期对处于资金链紧张的企业,可谓如降甘霖。

    盘和林也表示,在特殊时期,企业积极发行公司债,一方面有效缓解了公司经营面临的资金链困境,降低了现金流压力和融资成本。另一方面为市场注入活力,引导资金流入重要领域和重大项目,促进新兴产业的繁荣发展。而债券市场活跃度的提升和融资功能的强化,对于疫情后企业的复工复产有直接推动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探索实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注册管理制”。

    “探索实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注册管理制,是规范债券市场、改善我国融资结构、发挥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推手,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债券市场生态。”盘和林表示,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放宽了发行条件,提高了审核效率,债券规模也有望进入快速增长期,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拓宽融资渠道的重要方式,对经济的支撑和推动作用逐步提升。同时也推动了信息披露责任承担向金融中介和发行人转移,督促其更加全面、专业地履行自身职责,也能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有利于债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丁臻宇认为,实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注册管理制,可以简化发行程序,提升发行和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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