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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房地产税改革不符合财税配套改革时间表要求

2016-12-09 17:08

    今年房地产去库存进展并不太明显

    本报记者 包兴安

    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在昨日举行的第十二届中国证券市场年会上表示,今年房地产去库存进展并不太明显。同时,房地产税改革不符合财税配套改革时间表的要求。

    贾康表示,今年“930”楼市新政之后确实遏制了部分城市房价迅速升温的势头,但未来的发展可能是继续打摆子坐过山车。限购限贷政策过去屡次出现,但是经过一段时间之后经济低迷、房地产市场不振,就取消限购限贷,甚至地方政府出台补贴、加强贷款等支持措施来使房地产市场升温。因此,房地产市场相关的制度建设是治本之策。

    贾康认为,房地产层面的制度建设至少有四个层面。

    第一,土地制度。贾康表示,实际上土地财政只发生在沿海一些中心区域,能够把土地卖出高价的地方政府,确实依赖土地财政。而大量的中西部地区,想依赖也依赖不上,造成极度的不均衡。

    “土地制度方面,重庆在全国首创地票制度试点。”贾康说,地票和土地制度结合在一起形成了非常清晰的制度建设,地方政府可以相对从容地在城乡结合部得到跟地票对应的土地使用开发权,从而有条不紊地推进城市化建设和产业发展。

    第二,住房制度。贾康表示,住房制度思路早已经清晰,就是必须双轨统筹。“双轨统筹关键就是怎么样落实。”

    第三,投融资制度。在大规模的不动产建设下,投融资机制怎么样能够适应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PPP模式现在得到高度重视。贾康建议,应从制度建设入手,培养法制化、契约精神,阳光化全套流程,删繁就简地提高PPP效率。

    第四,税制改革。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明确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但实际推进过程当中没有看到加快,还在明显处于混沌状态,不符合政治局审批通过的财税配套改革时间表的要求。

    “重庆、上海率先推出了住房保有环节房产税的试点,虽然有人说失败,但它的效应完全符合经济学分析逻辑框架。”贾康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要让全民一起参与做理性讨论,借鉴国际经验不能照搬美国,必须借鉴重庆、上海的经验。立法的过程中各方可以表达建设性的意见,做理性讨论,寻求最大公约数。

    贾康指出,楼市政策调控要跟着制度建设走,政策不光要反周期,还要在制度框架之下,使政策的作用提供长治久安的同时区别对待。以“一城一策”、“一城一案”式贯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针,几百个三四线城市情况种种不同,去库存的城市不能简单依靠商业性概念,必须配上政策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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