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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扶贫债券资金用于精准扶贫项目比例不得低于50%

2018-05-21 00:03

    截至今年4月底,深交所共发行扶贫类公司债券109亿元,资产支持证券69.35亿元

    ■本报记者 姜楠

    金融扶贫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之一。深交所于近日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扶贫专项公司债券相关问题解答》(以下简称《问题解答》),明确深交所债券市场切实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具体制度安排,通过建立债市精准扶贫长效机制,支持贫困地区企业有效利用深交所债券市场融资,以市场化“造血”功能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问题解答》明确界定了扶贫专项债券标准,项目评估和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要求。深交所通过发布《问题解答》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注册地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或“深度贫困地区”的企业,以及注册地不在贫困地区但有实际精准扶贫项目融资需求的企业发行扶贫债券;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募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环保扶贫等领域的精准扶贫项目;进一步落实即报即审、专人对接、专项审核等支持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扶贫专项债券项目审核工作,在同等条件下进一步提高扶贫债券审核效率;进一步鼓励发行与绿色债券、创新创业债券等专项品种相结合的扶贫债券,并对此类项目发行人提供更便捷的审核通道。

    同时,《问题解答》明确,扶贫债券募资管理和使用按照《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用于精准扶贫项目金额应不低于募资金额的50%,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等,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应定期做信息披露。

    据介绍,自扶贫政策实施以来,深交所扶贫类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量稳步提升。截至今年4月底,深交所共发行扶贫类公司债券109亿元,资产支持证券69.35亿元,涉及发行人(原始权益人)分布地域涵盖重庆、四川、贵州、湖南、安徽、广西、陕西和云南等多个中西部省市,有力支持了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推进及实体经济发展。

    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势,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稳步推进债券市场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各项举措,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企业、扶贫公司债券中介机构和投资者宣传力度,努力为打好脱贫攻坚战贡献资本市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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