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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三举措优化股指期货交易

2018-12-03 00:07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证券日报》记者12月2日了解到,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综合评估市场风险、积极完善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稳妥有序调整股指期货交易安排。

    一是自2018年12月3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5%。二是自2018年12月3日起,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调整为单个合约5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三是自2018年12月3日起,将股指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点六。

    中金所表示,此次调整是优化股指期货交易运行、促进市场功能有效发挥的积极举措。

    “此次对股指期货市场的调整措施,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通过调整,一方面将降低持仓者,特别是套期保值者的资金成本,促进投资者积极运用股指期货进行风险管理。另一方面,可适度提高市场流动性,解决交易成本过高等问题,满足合理的交易需求,进而促进股指期货市场功能的恢复及良好发挥。

    中金所表示,上述措施实施后,中金所将持续跟踪评估措施实施效果,加强市场风险监测与交易行为监管,确保股指期货市场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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