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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117家险企服务评级

2017-11-24 14:08

    本报记者 苏向杲

    保监会今日发布的新闻显示,根据《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保监会组织开展了2017年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并于今日公布了评价结果。

    本次评价范围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所有开业满3个会计年度的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未将养老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政策性保险公司等保险公司纳入本次评价。评价内容为参评保险公司2016年度的服务情况。参评的59家人身险公司中,获得A类评级的有11家,占比18.64%;B类35家,占比59.32%;C类12家,占比20.34%;D类1家,占比1.69%。参评的58家财产险公司中,获得A类评级的有10家,占比17.24%;B类38家,占比65.52%;C类10家,占比17.24%。

    保险公司服务评价体系重点围绕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销售、理赔、咨询、维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行业实际,遵循“突出重点、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的原则,按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分别设定电话呼入人工接通率、理赔获赔率、投诉率等8类定量指标,并在此基础上对重要服务创新和重大负面事件分别进行加减分。保险公司服务评级结果分为A、B、C、D四大类,具体包括AAA、AA、A、BBB、BB、B、CCC、CC、C、D共10级。服务评价结果显示了基于目前指标体系的保险公司相对服务水平,并不代表其资信水平和风险状况。

    在今日保监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记者提出的部分服务评价结果与社会公众直观感受之间存在一定差异这一问题,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吕宙表示,服务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围绕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销售、理赔、咨询、维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设计,暂不涵盖所有保险服务。销售误导、理赔难、咨询渠道不畅、投诉维权难等环节,服务评价结果是基于目前指标体系的保险公司相对服务水平,个别保险公司因经营理念、业务结构、客户群体等因素的不同,评价结果可能与消费者直观感受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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