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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垃圾分类新政“满月” 上市公司被追问有无相关业务

2020-06-04 17:05

    本报记者 桂小笋

    到6月份,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已有一个月,《证券日报》记者走访了北京的一些线下零售、餐饮门店,从门店情况来看,垃圾分类的执行仍在普及、推进过程中。

    有线下卖场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提及,虽然已配备了硬件设施,但消费者还在适应过程中,卖场需要对垃圾进行二次分类。

    零售企业称卖场仍要进行二次分类

    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提出更高要求,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显示,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

    条例开始实施后,零售企业陆续配备了相应的硬件设施。《证券日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有些零售企业的线下门店,在收银台等位置提示消费者,鼓励使用可重复使用的餐具,也有零售企业,会二次分类垃圾。

    “店内实施的还可以,大部分消费者仍在适应过程中,有些垃圾还是混放比较严重,需要卖场进行二次分类。”有线下卖场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

    永辉超市方面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自北京市委市政府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永辉超市积极贯彻《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严格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进行投放、转运,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目前,永辉超市北京区各门店已全数铺设宣传标语、海报等垃圾分类指导信息,同时通过复检、车辆分装、日产日清等措施,提高分类准确率,确保垃圾清运不再‘一锅烩’。”永辉超市称。

    投资者追问上市公司是否有业务

    而从生活区域的垃圾分类情况来看,执行状况良莠不齐,《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有社区虽然配备了标注有不同标识的垃圾箱,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仍有混装和“一锅烩”的现象出现。

    此前,有券商研报建议,结合垃圾分类后续处理程序,将先行试点城市实践中积累的有益经验上升为全国统一标准,确定通俗易懂的分类名称及类别规范,方便群众分类投放;此外,尽快出台垃圾分类基本法,综合法和专项法,健全垃圾分类管理法律保障体系,明确垃圾分类综合管理部门,提高垃圾分类实施效率。

    而随着多地对垃圾分类要求的提升,环卫行业也被认为迎来全新的发展机会。

    “市场化加速提升,大环卫内涵扩张,预计2025年环卫市场化空间增长134%:预计2025年中国环卫服务市场4685亿元,市场化率80%,市场化空间3748亿元,较2019年增长134.11%。”有研报称。

    在交易所的互动平台上,也有投资者不断追问上市公司,是否有相关业务,及受益程度。例如,有投资者问一拖股份,“请问贵公司跟安钢合作生产环卫车是否意味着贵公司具有垃圾分类的处理能力?能否像龙马环卫那样具备垃圾处理能力?”对此,公司回复称,公司了解到,母公司中国一拖与安钢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钢材供应、专用车产品、环卫一体化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一拖股份不涉及垃圾分类等环保业务,也没有向环卫车辆、垃圾分类业务拓展的计划。

(编辑 白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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