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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公司上半年收80张罚单 合计罚款4.5亿元

2017-06-28 00:02

    ■本报记者 桂小笋

    昨日晚间,*ST大控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责令整改决定,原因是大连监管局发现公司的一些担保、借款行为未进行公开披露,也未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无独有偶,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以来,以公司本身为主体的罚单,各类监管部门共开出了80张,其中,21张罚单涉及了罚款事项,累计总金额约为4.5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从*ST大控的公告中可知,被处罚的原因在于担保等事项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也未进行披露。

    根据大通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持续督导情况的报告,经大连监管局核查发现,公司2011年至2014年期间,三次为控股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涉及金额5100万元;以公司名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金额为5300万元。公司均未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也未进行公开披露。

    根据规定,大连监管局决定对*ST大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及公司前期的整改报告进行整改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针对上述事项,经公司同大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沟通了解,上述所涉事项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将在其后续债务重组中全部解决,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影响。”*ST大控称。

    值得关注的是,信息披露问题仍是A股上市公司被处罚的“重灾区”。从被处罚的主体来看,有上市公司在短期内收到多张罚单的现象出现;从违规行为来看,这些公司多因同一事项被不同的监管部门处罚。

    例如,*ST烯碳在今年5月27日和6月20日分别发布公告称,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决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证监会的查证,*ST烯碳涉嫌存在多项违法事实,包括2015年年报财务数据不实等。

    此外,今年各类监管部门给两市公司本身开出的80张罚单中,共有12张罚单被处罚的主体指向ST类公司,这些公司的违规类型大多集中在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或信息披露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等,只有*ST昆机被处罚是因为业绩预测结果的问题。

    除上市公司自身之外,还有45张罚单中的被处罚主体是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公司控股公司等,以公开谴责和公开处罚居多。而违规多涉及时任高管。有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共有343位时任上市公司高管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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