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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百”和“科改示范”企业被赋予“改革尖兵”重望

2020-09-29 01:18

    本报记者 杜雨萌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是未来三年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是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的。”9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及全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对于即将正式对外发布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给出这样的定位。

    稍早前,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彭华岗曾公开表态称,三年行动方案不仅要把党的十九大对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同时也要将“十项改革试点”、“双百行动”等改革试点示范工程中基层所创造的一些经验,推广到下一步的国企改革过程中。

    “综合此次会议内容以及监管部门的表述来看,三年行动方案的成果最终是要用数据进行检验。”在广东省国有资本研究会会长梁军看来,三年行动方案更像一个合成的“施工图”和总攻进度表,预计方案中会有许多具体指标和时间要求。总的来说,过往的一些国企改革“意见”或“决定”,主要在目标设定上偏定性,而三年行动方案则偏定量。只有有了具体的定量指标,改革实效才是可以期待的。

    彭华岗表示,今年作为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的第一年,国务院国资委将大力推进“双百行动”、“区域性综合改革试验”、“科改示范行动”等专项工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最近一段时间,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领导不仅多次调研相关试点企业,仅上周,分别在杭州、上海相继召开“科改示范行动”现场推进会以及部分“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专题座谈会。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在这一轮国企改革过程中,是三年行动方案全面落地的重要载体,预计在三年行动方案中,一定会强化对于这些试点企业的考核以及相关目标的跟进,特别是对“科改示范企业”来说,在本轮深化国企改革中发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为更好发挥其在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中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预计三年行动方案中也会强化对于这类试点企业的激励考核。

    张春晓进一步指出,为使包括“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等在内的试点企业完成改革任务、率先实现改革目标,也需要国资监管部门加大放权授权力度,以赋予企业尽可能多的自主权。

    无独有偶,《证券日报》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为赋予“科改示范企业”更大改革自主权,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各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要对企业实施更加灵活的差异化管控模式。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尽责合规免责事项清单,对程序合规的投资、混改、重组、资产交易等产生的正常损失,按商业原则公平判断是非,以较长周期客观综合评价功过。

    彭华岗表示,当前国资国企改革正处在关键的历史阶段,国企改革“1+N”政策文件不断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也已全面启动。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各项任务落地,关键之一就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打破各种不合时宜、阻碍发展的“条条框框”,在体制机制上取得突破。“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要有强烈的改革动力,充分把握改革机遇,大胆闯、大胆试、大胆改,真正将自身打造成为改革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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