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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参与国企混改仍处试点阶段 专家称权益制度待完善

2018-09-28 23:18

    ■本报记者 杜雨萌

    今年以来,无论中央还是地方,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接连落地,尤其是在本轮国企改革全面展开的背景下,鼓励民营企业进一步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更是被频频提及。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企来说至少有两方面利好:一是混改有利于国有企业降低企业杠杆率,通过大规模引入民企股权资金,一方面可以偿还国企到期债务降低杠杆率,另一方面,在民企资金引入之后可以扩大再生产,做大总资产规模,也有利于降低国企杠杆率;二是民企参与混改可以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

    事实上,民间资本逐步在电信、铁路、电力、石油、天然气、军工等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亦在同步推进。

    “总的来说,虽然国有企业改革正在逐步摊开,但若从民企的参与度来说,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黄志龙认为,当前,制约民企进一步参与国企混改的原因有两点:首先是参与混改的国有资产质量、业务盈利前景如何。当下,类似中国联通整体混改的企业数量还是极为少见的,只有全面、整体的推进混改,对民营资本才会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其次是混改后民营企业的话语权问题。

    黄志龙认为,只有真正发挥民营资本的董事会和股东作用,提升民营资本在混改之后的国企经营和管理中的话语权,而不仅仅把民营企业作为财务投资者或者出资人,才能真正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混改。

    一位国企改革研究人士也表示,目前,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热情不高的主要问题,不是民营资本不足的问题,而是保障民营资本权益的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因此,若想民营资本进一步参与国企混改,还需加强和完善相关的权益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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