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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共有产权房新政 非本市户籍满足5个条件也可申请

2018-09-28 07:22

    本报记者 杜雨萌

    昨日,上海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满足5个条件即可申请共有产权房,《意见》自10月8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意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范围新增人群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规定标准分值、已婚、在上海无住房、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的非户籍常住人口。

    “总体来看,虽然上海的购房大门向非户籍人口进一步敞开,但方式方法和其他城市完全不同,因此不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冲击和影响。”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由于共有产权房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质,价格相比同区域内商品房价格偏低且支付压力小,因此,其准入门槛比较严苛;其次,由于共有产权房是相对“封闭”的市场,此类房源和商品房并非一个体系,并且满5年后才能上市销售,而且国家还有优先回购的权利,所以,短期内不具备炒作条件,因此,更不会对商品房市场或存量房市场产生冲击。

    事实上,要在2010年上海就推出共有产权保障房试点,实行住房和经济“双困”标准。此后,上海于2016年推出了《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实施细则》,将共有产权房从经适房概念中独立出来,同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征收安置房一起,构成上海“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本次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的调整有三点值得关注:

    一是增加对非沪籍人口的共有产权房源保障。京沪两地共有产权房之前最大的差异就在于,北京对于非京籍人群提供了购买共有产权房的机会,而上海自从共有产权制度以来一直保障本地的中低收入人群。此次开放对于非沪籍人口的申请,无疑在覆盖面上明显增加;

    二是虽然非本地户籍都可申请,但京沪两地差异依然较大。北京无论是否结婚,都对单身要求要满30周岁,而上海则强调已婚人士并且需要达到相应的居住证积分,可以看出上海更关注在上海持续稳定就业、学历层次高、符合上海产业发展导向的“新上海人”。

    三是上海户籍的共有产权房源供应量不减。此次新郑对非户籍常住人口开放供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并非减少上海户籍共有房源房供的供应量,而是在进一步加大供应的基础上扩展的,属于增量供应。

    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海此次推出共有产权住房认购政策,说明在此前供给端积极增加供应的情况下,目前需求端或分配端也出台了创新政策。此类政策的最大亮点在于,对非户籍购房者给予了比较明确的认购条件规定。这会对今后尤其是未来两年外来人口购房方面形成较为明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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