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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企改革提速 江苏力推企业混改与上市

2017-08-03 00:35

    ■本报见习记者 杜雨萌

    近日召开的江苏省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会指出,要以明确主业为前提,积极推动企业混改、上市。

    昨日,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混合所有制是本轮国企改革的主要方向,而资产证券化又是实现混改的重要方式。截至目前,江苏省共有49家国资控股或实际控制企业在A股上市,其中14家为省属国资企业,35家市县国资企业。相对于庞大的国有资产总量,江苏省省属国企目前资产证券化率仍较低,具有较大提升空间。

    推进会指出,江苏省正在培育的上市企业有39户,下一步还要继续扩大上市数量和规模,提高资产证券化率。省市两级要对国有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哪些可以整体上市、哪些可以分板块上市,据此分别制定具体的培育计划。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母公司,要积极引导推动子公司上市。上市公司要借助资本市场的筹资优势和产业整合功能,把主业做强做大。与此同时,要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新形式。

    周丽莎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种:一是开放式重组:通过业务重组、债务重组各战略投资者引进,优化业务和资配置,提高国企竞争力;二是在上市公司层面推进混改,包括引入战略投资者和通过资源整合和重组,进而实现核心资产整体上;三是推行员工持股。

    事实上,最近一段时间,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越发呈现加速态势。

    如上海国资委发布《关于地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第一批员工持股试点的通知》,明确首批试点企业;山西省出台《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出,原则上该省省属企业集团层面持股比例可以降低到51%,经过省委、省政府的批准甚至可以让出控股权,集团公司层面以下二级公司不设股比限制;深圳印发的《深圳市2017年改革计划》提出,实施管理层核心骨干持股、资产重组,大力推进市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2017年年内推进10家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力争完成4家-5家。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第三批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已进入筛选阶段。其中,第三批试点将进一步扩大范围和提高覆盖面,地方国企被首次纳入混改试点范围。

    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认为,下半年混合所有制改革,尤其是地方混改将进一步提速,范围和尺度也将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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