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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明年“施工”方面将加速推进

2016-12-15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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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安波认为,从明年情况来看,国企改革应继续与一些重要领域中的行业体制改革相结合,在推进混改、科技型囯有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本报见习记者 杜雨萌

    “今年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国企研究室主任项安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全国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企稳向好,另一方面央企经营绩效开始恢复性增长,这有宏观经济整体开始回稳的环境影响,也有国企改革在实质性推进过程中,一些改革的红利释放所带来的促进作用。

    自2015年9月份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出炉以来,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如火如荼的进行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十项改革”试点是今年2月25日首次公布。如今,国资委承担的8项试点工作可以说是全面“开花结果”。

    具体来看,在董事会建设方面3项试点进一步深化,其中,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进一步扩大,将在宝武集团、国投和中广核集团开展;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将在国投、中国通号等中央企业的二级企业开展;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增点扩面,新增神华集团、宝武集团、中国五矿、招商局集团、中交集团、保利集团等6家企业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单位,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在诚通集团、中国国新开展,“两类公司”试点企业合计已达10家。

    而在兼并重组试点方面,重在推进深度融合,在中国建材和中材集团、中远集团和中国海运、中电投集团和国家核电等原6家企业重组后组建的3家企业进行试点;信息公开试点已在国家电投、南航集团、中国建筑、中粮集团4家企业开展;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方面,“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由试点转为在全国全面推开;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已确定了10家试点的中央企业三级子企业名单。

    项安波认为,从明年情况来看,国企改革应继续与一些重要领域中的行业体制改革相结合,在推进混改、科技型囯有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方面取得新的进展。此外,还可以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去产能以及处置“僵尸企业”等重点任务相结合,加大解决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冗员处置方面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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