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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深领跑地方国企改革 深圳大手笔推“1+12”系列文件

2016-12-12 01:14

    ■本报见习记者 杜雨萌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自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出来以来,今年“N”系列又先后出台了7个专项配套文件,与此同时,国资委还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36个配套文件。可以说“1+N”文件体系及相关细则,共同形成了国企改革的设计图、施工图。

    记者了解到,在政策层面为国企改革指明方向后,一些地方省市的改革表现可谓十分亮眼,其中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今年以来更是多次出台相关政策并召开专题会议,力推地方国企改革进程,可以说是一路领跑。

    从改革动态来看,目前,北京市已形成全面推动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共出台政策“1+18”项,改革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此外,北京正积极研究制定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方案,积极探索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模式;研究制定职业经理人、薪酬分配差异化、分类收缴国有资本收益等多项改革试点方案。

    上海方面,将继续提升国资国企的活力,聚焦整体上市公司,推进市管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探索市值管理,运作“上海国企ETF基金”,筹建不良资产处置平台,促进国资合理流动。下一步,上海将继续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为重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作为国企改革另一大先行地区,深圳市国资委更是“大手笔”推进改革进程。《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市国资委已制定“1+1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系列制度文件,其中“1”是《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发展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深圳市委深改组审议原则通过,并按程序已上报深圳市政府。与此同时,还涵盖了权责清单、功能分类、选人用人、激励约束、容错机制等改革重点领域的12个配套文件。

    深圳市国资委总经济师胡朝阳告诉记者,“1+1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系列制度文件主要有四大特点。一是市场化,即国资监管运营市场化,通过“一张清单、一个基金、三类平台”,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运营体制。二是大创新。创新型城市是深圳的最核心定位,深圳国企要勇于作为;将实施圈层梯度推进战略;实施一区多园战略;实施增量突破战略。三是开放型。统筹国内外资源与市场,做强做优做大企业。推进大国资开放性并购重组;实施两个走出去,抢抓“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和长江经济带三大国家战略机遇,走出深圳、走向国际,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竞争,争做深圳经验和深圳模式输出的生力军。四是加强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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