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默认分类

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2019-04-27 04:02

    ■本报记者 苏诗钰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陈福泉短线交易“松芝股份”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对陈福泉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依法对李建平内幕交易“天夏智慧”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40.87万元,并处以122.61万元罚款;依法对张勇内幕交易“海翔药业”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4451.32万元,并处以8902.64万元的罚款。北京证监局依法对俞亮内幕交易“华北高速”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252.30万元,并处以756.89万元罚款;上海证监局依法对张绍波内幕交易“匹凸匹”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2585.27万元,并处以7755.81万元罚款。

    上述案件中,陈福泉作为松芝股份董事长,在2014年1月10日至2016年6月15日期间,短线交易“松芝股份”,并且其2016年2月24日至6月15日的交易行为,已被法院作出构成内幕交易罪的刑事判决。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着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上一篇:央行:一季度房地产贷款增速回落

下一篇:楼市去库存平稳推进 未来政策将“托底盖帽”

转载 阅读(0) | 评论(0) 关键字:

免责声明: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图片、数据及图表)均为网友自发上传,如发生图片等侵权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若发现疑似图片侵权行为可发送举报邮件至3164116989@qq.com。博主所发内容仅代表博主个人观点,不构成买卖股票依据,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证券日报网提供博客互动平台不代表认可其观点。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博主不提供代客理财等非法业务。有私下进行收费咨询或推销其他产品服务,属于非法个人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请各位网友不要上当受骗!

昵称:  登录 | 注册

减少编辑区域 增加编辑区域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2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