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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支持涉农企业IPO 上市中介费将降低

2019-02-13 00:07

    ■本报记者 苏诗钰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等上市和挂牌融资,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强再融资监管,规范涉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避免资金“脱实向虚”。鼓励中介机构适当降低针对涉农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的中介费用。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看,在上市企业中涉农企业约占到4%至5%,随着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中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预计涉农上市企业所占比重还会有所攀升。

    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研究员赵亚赟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涉农上市公司占比约为4%,远低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在国家扶持发展农业的情况下,涉农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发展空间很大。资本市场可以从融资、完善公司治理、改善公司形象、提高知名度等方面给予涉农企业支持。

    刘向东表示,作为直接融资的工具,资本市场能提供给涉农企业直接的融资支持,即提供相对低廉的资金,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目前看涉农企业挂牌融资和上市面临与其他上市企业类似的问题,即出现长期经营亏损如何停牌退出的问题,倘若得不到有效解决,就会制约好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考虑到农业的先天弱质性,涉农企业的经营利润普遍偏低,因此需要政府在提高涉农企业的经营利润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包括提供税收减免、融资帮扶等优惠政策,使其增强盈利能力,在资本市场上展现出竞争力。

    中邮证券董事总经理、首席研究官尚震宇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对涉农企业的发展战略、商业模式、服务、产品、现金流和盈利能力等事项评估,资本市场会对涉农企业市值空间预期进行估值,为涉农企业提供融资便利,通过后续的再融资措施及兑现情况,资本市场会逐步筛选出具有成长性和竞争力的涉农企业,进一步为其后续发展提供专项债、可转债、定增等多种工具的融资便利。

    尚震宇表示,地方政府在乡村振兴战略中,除提供优质的招商引资条件外,必须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以新型PPP的形式,以循环经济闭环的思维,再造实体经济,从而实现一二三产业联动,只有这样,才是乡村振兴战略最终取得胜利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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