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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证监局督导辖区上市公司落实新治理准则

2019-03-31 20:08

    3月31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福建证监局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发布为契机,通过编发简报传达新要求、组织开展对标自查等多种形式督促辖区上市公司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取得积极效果。

    具体来看,一是在公司党建方面,辖区23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均已结合企业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等实际,把党建工作有关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二是在规范运作方面,7家公司根据新治理准则要求在公司内部制度中强化了独立董事职责,9家上市公司完善了审计委员会职责,并已有21家公司将保护员工权益写入公司章程。

    三是在社会责任方面,辖区有51家上市公司开展了精准扶贫工作,有55家上市公司参与了环境保护事项,其中9家上市公司根据福建证监局意见完善或修正了定期报告中环境保护和精准扶贫等方面的信息。

    四是在投资者保护方面,6家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完善了现金分红要求,7家上市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中累积投票制度条款,5家上市公司完善了征集投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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