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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境外上市低位徘徊 上半年两大金融股赴港上市亮眼

2017-07-28 01:23

    上半年,港股市场共计63家中企完成IPO,4家中企在境外上市

    ■本报记者 左永刚

    2017年上半年中国企业IPO整体发行速度持续走高,发行数量达到自2014年以来的最高值。就IPO数量而言,共计313家中企完成IPO。其中赴我国港股市场以及境外市场上市的中企数量环比出现回落。

    根据投中信息旗下金融数据产品CVSource统计,2017年上半年港股市场共计63家中企完成IPO,较2016下半年稍有回落(下降12.5%),较2016上半年上升幅度较大(上升75%);募集资金总额为417.71亿元,与2016下半年相比下降66.62%,但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8.45%。可见2017上半年H股IPO发行速度保持稳定,但受港股市场超大盘IPO数量较少的影响,从募资规模上呈现降温的态势。

    同时,上半年H股大规模IPO异常亮眼,全部交易板块中募资规模最大的两起IPO事件均来自港股市场。另外在港股的6家IPO募资规模15亿元以上中企中,有4家来自金融行业,表现十分突出。

    两大金融股赴港上市

    国泰君安募资规模最大

    上半年规模最大的一起IPO是国泰君安赴香港上市,这一上市事件也是今年以来香港市场集资规模最大的一起IPO。2017年4月11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港交所主板上市,共发售10.4亿股H股,发售价为15.84港元/股,相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64.74亿港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0.40亿港元。2015年6月26日,国泰君安已在上交所上市。国泰君安在招股书中也提到,此次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外,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

    2017年6月20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港交所主板上市,共计发行14.39亿股H股股份,发售价格每股H股5.10港元,募集资金总额73.39亿港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71.63亿港元。

    广州农商银行是继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后,第三家在香港上市的内地农商行,也是广州第一家上市银行。本次上市不仅是今年以来香港第二大的IPO事件,也是继邮储银行后,最大的内资银行IPO。

    中企海外上市低位徘徊

    奇虎360启动A股上市辅导

    2017上半年中企海外上市保持低位徘徊,仅有4家企业,分布于美国和澳大利亚资本市场,集中在教育和金融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中概股回归,2017年3月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官网发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三六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接受辅导公告》,此举显示奇虎360将通过IPO寻求A股上市,而非此前舆论猜想的借壳上市方式。

    据悉,奇虎360是早先赴美上市的中概股,2011年3月15日,奇虎360向SEC提交上市申请,并于3月30日正式登陆纽交所。然而,随着国内外资本市场估值差异、政策变化以及投资环境的变化,2015年奇虎360启动私有化进程,并于2016年7月份从纽交所正式摘牌,计划寻求国内A股市场上市。

    工商局变更记录显示,2017年3月21日,北京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奇思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正式更名为“三六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完成股份制改革,为实现A股IPO做准备。

    证监会不断改革制度

    境外上市中企累计达247家

    一直以来,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方面,证监会大力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境外资本市场。截至今年6月初,境内企业直接境外上市累计达到247家,筹资总额达3180亿美元。

    证监会副主席姜洋近日表示,证监会将稳步扩大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进一步改革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制度,加强跨境监管协作,便利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发行上市。

    近年来,证监会持续推进境外上市行政许可改革工作,通过取消财务审核、取消发行定价限制、精简申报文件和审核内容、公示审核关注要点和审核进度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优化了境外上市审核制度,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改革取得成效,2015年和2016年,证监会共核准H股首发和再融资申请108件,共有78家企业完成IPO和再融资,合计融资约700亿美元。

    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便利企业利用好H股平台开展直接融资和做大做强,证监会决定进一步优化境外再融资审核制度,明确H股公司境外再融资时可以采取“一次核准、分次发行”的方式。

    具体内容为:H股公司(含A+H公司)向证监会提出境外再融资申请时,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次发行”,并就在境外分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包括涉及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要求等)作出专项承诺;获得核准后,在批复的额度和有效期内,可以结合境外市场情况分次发行;每两次发行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每次发行不得少于核准额度的25%,未用完的额度在批复到期后自动失效。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此举将有利于H股公司把握好发行窗口进行再融资,提高融资效率。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关注H股公司发展面临的有关问题,做好境外上市各项发展改革工作,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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