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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左永刚
3月31日,证监会就《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管理规定》涉及基金管理人内控管理及开放式基金产品设立、投资运作、申购赎回、估值与披露等具体业务环节的规范。该办法旨在控制基金规模无序增长,提升基金管理规模与管理人能力相匹配。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管理规定》将重点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根据最新市场情况和行业发展现状,对现有监管规则进行全面“查缺补漏”,以问题为导向,结合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以来历次行业风险事件的经验教训,围绕基金投资运作与申赎管理,进一步完善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控指标体系,同时兼顾偏股类和固定收益类基金的潜在风险。
二是要求基金管理人针对性建立完善流动性风险管控机制,督促基金管理人强化自我风险管控,建立以压力测试为核心的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强化机构主体的风险管控约束机制。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此次起草的《管理规定》,拟以证监会公告形式发布,作为《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配套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