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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至100%

2022-04-01 13:59

    本报记者 包兴安

    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4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公告表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编辑 张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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