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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延长至2022年底

2020-04-22 19:31

    本报记者 包兴安

    4月22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公告表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编辑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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