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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出台28条措施 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2020-02-25 14:28

    本报记者 包兴安

    2月25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5个方面28条政策,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中小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

    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若干措施》表示,用足用好减税降费措施。纳税人因疫情原因,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优先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加大租金减免。为抗击疫情而关闭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体)、酒店给予租赁费用30%、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补贴;加大涉农补助。给予规模养殖出栏家禽每羽2元补助,原订单收购冷储企业按每羽1元补助,最高每月补助40万羽。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生产的渔船,继续享受油补政策。

    在加大金融信贷帮扶方面,《若干措施》表示,降低融资成本。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和“三农”企业,担保费率在原基础上下降20%以上,平均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内;给予相关银保机构损失补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三农”贷款提供融资担保业务发生损失的,市级财政给予单笔实际损失30%、不超过240万元的风险补偿;加大融资担保补助。小微企业贷款需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企业可享受实际担保费30%的市级财政补助;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企业可享受实际担保费25%的市级财政补助。

(编辑 乔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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