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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发布《H股“全流通”业务指南》

2020-02-07 21:10

    本报记者 包兴安

    2月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H股“全流通”业务指南》(下称《指南》),旨在落实H股“全流通”全面推开改革,明确相关股份登记存管和清算交收的业务安排和办理流程。

    《指南》表示,每家H股上市公司应获得投资者授权,指定唯一一家境内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H股“全流通”股份交易委托指令发送、成交回报接收等相关服务,并作为境内结算参与人与本公司办理相关清算交收事宜。

    投资者通过境内证券公司提交H股“全流通”股份的交易指令。境内证券公司应当选择一家香港证券公司,通过其将投资者的交易指令报送至联交所进行交易。交易达成后,香港证券公司与香港子公司、香港子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与境内证券公司、境内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分别进行结算。

    H股“全流通”业务涉及的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准备、账户安排、跨境转登记和境外集中存管、股份境内持有明细的初始维护和变更维护、公司行为、清算交收与风险管理措施等相关业务,适用本《指南》。本《指南》表示,未作规定的,参照本公司其他业务规则办理。

    《指南》表示,目前增持类功能(包括额度内供股和公开配售)因技术原因暂未开通,将在技术系统等条件具备后按程序推出。对于已是境外投资人身份的参与股东,其持有的相关股份按照现行外商投资通道在境外流通。

(编辑 白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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