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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余额不足,年终奖正向你奔来!接下来你可能关心的是,年终奖怎样交税最划算……

2019-12-09 21:00

    年底将至,个税迎来一波好消息,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另外,又快到了发年终奖的时候,大家关心的问题是,我的年终奖要交多少税?

    个税改革减税面广

    首先需要提醒的是,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需要进行确认或重新采集,以免影响明年的收入。若要在2020年1月份工资中享受税前扣除,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报。

    近日,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提醒广大纳税人,尽快关注2019年已填报过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发生变化,例如子女达到入托、入学年龄,父母达到赡养年龄或者去世等情况,就需要及时调整、修正。

    为简化操作流程、切实减轻办税负担,税务机关已预填好相关信息,只需通过手机APP、网页等渠道查看并修正相关信息即可。如无变化,为减轻广大纳税人负担,税务机关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

    自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上调至5000元/月(6万/年)。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大专项附加扣除。

    本轮个税改革减税面广,工薪阶层纳税人都不同程度地享受到了减税。

    据财政部部长刘昆此前介绍,今年1月至6月,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共减税302亿元,5190.5万纳税人享受该项政策。提高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实施专项附加扣除,累计有1.15亿纳税人无需再缴纳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0月份公布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4426亿元,人均累计个税减税1764元,惠及2.5亿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10月23日召开的第49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SGATAR)年会上表示,个税改革更多惠及中低收入群体,促进了收入分配公平。月均收入4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新增减税幅度在12.5%以下,月均收入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新增减税幅度超过67.47%,月收入1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年终奖计税方式

    再过一段时间就是春节了,又到了发年终奖的时候,大家关心的问题是,年终奖要交多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去年底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延长了3年,其间的年终奖可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所得计税。

    对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当然,纳税人也可选择把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例如,某企业员工小赵和小李,月工资都是5000元,不计算三险一金,每人每月合起来都有4000元专项附加扣除。

    假设2020年1月单位将发放一次性年终奖2万元。公司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有关政策全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小赵选择的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而是单独计税,小赵需要交纳个税600元。

    而小李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小李则不需要缴纳个税。

    当然,收入和年终奖收入较高,单独计税更划算。

    如果2019年1月单位发放一次性年终奖10万元。小赵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话,小赵需要交纳个税9790元。

    小李选择的是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小李需要交纳个税11190元。也就是,如果并入计税,小李比小赵要多交1400元的税。

    税务总局指出,对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在此情况下,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方式,反而会产生应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同时,如单独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可能在税率换档时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临界点”现象。

    因此,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自行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以便于享受减税红利。

    个税再发红包

    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提出,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下一步要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实并不断完善,实现税制可持续。

    普华永道个人所得税服务合伙人张志刚表示,对于达到免除汇算清缴义务条件的纳税人,这意味着节省处理汇算清缴的时间,降低合规成本,可以实实在在地为纳税人减负。

    张志刚建议,随着个税改革的不断深化,可以逐步建立动态化的扣除机制,定期对包含专项附加扣除在内的扣除项目进行梳理,对于扣除项目、范围、额度等进行及时调整。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表示,此举将减轻或缓解纳税人的个税压力,让个税由原来的静态征缴变为动态征缴,实现个税缴纳抵扣可连续,有利于促进个税负担合理和征缴公平,让一些个税不能完全实现抵扣的中低收入群体从个税征缴中获益。

    会议决定,为促进海运业发展,适应国内对海产品较快增长的需求,借鉴国际做法,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23年底,对一年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个税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股民也收到好消息。12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发布通知,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中国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此次三部门联合发文,是对此前政策的延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对内地个人买卖港股差价继续免征个税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保证内地市场和沪深港通市场的平衡,二是通过优惠政策继续鼓励内地个人投资港股。

    盘和林认为,对差价所得征税其实就是对资本利得征税,但我国并不征收资本利得税,因此如果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征税,就会抑制投资者积极性,对市场资金的流向产生扭曲,而免税能够鼓励投资者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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