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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亿元减税措施落地提速 商业健康险抵扣个税将推至全国

2017-05-03 00:31

    有机构认为,该政策在全国实施后有望撬动700亿元左右增量保费

    ■本报记者 包兴安

    5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发布《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表示,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旨在落实减税新政,为市场主体减负,促进其健康发展。

    4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六方面减税举措,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措施全部到位后,加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今年前4个月翘尾减收,预计全年将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

    上述《通知》表示,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根据目标人群已有保障项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三类,分别适用于: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专家认为,纳税人在购买此类商业健康险后,可以少缴税,相当于以较低的价格为自己购买一份医疗保险,或者说通过购买此类健康险提高了自己的个税“起征点”。

    按照东吴证券测算,该政策在全国实施后有望撬动700亿元左右增量保费。有关数据显示,截至3月31日,全国税优健康险保单总件数为67272件,总保费为11840万元。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将迎来700亿元蓝海市场,现在才刚起步。

    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称,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专家认为,对物流企业税收减负的继续实行,既降低了成本,又可以将优惠的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可以说是达到了提质增效的效果。

    研究显示,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就可以给全社会带来逾4000亿元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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