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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今年已对上市公司采取139次监管措施

2018-07-27 23:54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证券日报》记者经过梳理后注意到,今年以来,上交所已经对上市公司采取了139次监管措施,包括监管关注、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及公开认定等。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上交所首次对上市公司采取公开认定的监管措施,这家公司为*ST昆机。

    经查明,*ST昆机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务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项:一是2013年至2015年,公司通过跨期确认收入、虚计收入和虚增合同价格3种方式虚增收入483080163.99元;二是2013年至2015年,公司通过少计提辞退福利和高管薪酬的方式虚增利润29608616.03元;三是公司2013年至2015年年度报告中存货数据披露不真实。

    上交所决定对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公司董事长王兴、时任总经理及董事常宝强、时任财务总监及董事金晓峰、时任财务总监及董事张泽顺、时任副董事长张晓毅、时任副总经理朱祥、时任副总经理叶农、时任监事会主席邵里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王兴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认定常宝强、金晓峰5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时任公司副总经理彭梁锋、周国兴、许昆平,时任董事会秘书罗涛,时任董事张涛、刘岩、刘海洁、关欣、高明辉、周东红、于成廷,时任独立董事陈富生、唐春胜、杨雄胜、刘强,时任监事樊宏、蔡哲民、蒋晶瑛、秦建中,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提醒,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与此同时,《证券日报》记者7月27日获悉,本周,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日常监管类函件13份,其中监管问询函7份,监管工作函6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17份。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监管关注措施1单。

    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8单。

    本周,上交所共对57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及时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升打压股票价格、集合竞价虚假申报、涨跌停板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共对5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向证监会上报2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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