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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新增内幕交易立案101件 7%的案件涉案金额破亿元

2018-01-22 01:16

    ■本报记者 朱宝琛

    内幕交易被称为资本市场的“毒瘤”,监管层一直反复强调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上周五,证监会公布了2017年20起典型违法案例,其中,6起为内幕交易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对此,大同证券首席投资顾问郑虹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三公”的市场秩序,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内幕交易呈易发多发态势,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必须始终予以严厉打击。证监会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利于切实防范资本市场风险,有效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

    事实上,对市场乱象始终保持刮骨疗毒、猛药去疴的决心和魄力,监管层是这样讲的,也是这样在落实的。

    针对“靠消息炒股”的市场突出问题,证监会稽查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来自中国证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新增内幕交易立案101件,占新增立案案件的32%,同比增长54%。

    另外,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内幕交易平均案值超过3000万元,7%的案件涉案金额突破亿元,超过70%的内幕交易获利,最高收益4000余万元。从内幕信息看,并购重组仍是内幕交易重灾区,利用高送转、重大亏损等业绩类信息从事非法交易案件多发。

    比如,在周继和内幕交易江泉实业股票案中2014年4月份至6月份,张健业为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居间介绍并购重组方,期间内幕交易“江泉实业”股票,并将相关内幕信息传递给其大学老师周继和。周继和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江泉实业”股票,获利1264余万元。

    从涉案主体看,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直接交易仍占40%;内幕信息泄露范围进一步扩大,包括知情人子女就读学校校长、银行审贷人员、市场掮客、开办企业所在地党政干部等。从传递方式看,网络社交工具的普及客观上为内幕信息在亲属圈、朋友圈、同事圈等多种熟人圈内多层多级多向传递提供了便利,形成一批窝案串案。统计显示,超过25%的案件涉案主体在3人以上,最多7人同时被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内幕交易者,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比如,华为原副总裁、时任北京牛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一男内幕交易华中数控股票案中,2017年1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处李一男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700余万元;太平洋资管投资经理李雪“老鼠仓”案中,2017年6月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时任太平洋资管公司权益投资部经理李雪从事“老鼠仓”交易,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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