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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已有12个省份通过上交所发行16单地方债

2017-08-17 00:46

    较高的认购倍数已经成为在交易所发行的地方债的一大特点

    ■本报记者 朱宝琛

    继8月15日陕西省财政厅在上交所发行137.114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也将在8月17日通过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公开招标发行27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成为今年第12个在上交所公开招标发行地方债的省份。同时,广西地方债是今年上交所市场发行的第16单地方政府债券。

    较高的认购倍数已经成为在交易所发行的地方债的一大特点。比如,8月15日发行的陕西省地方债包括57.4346亿元政府一般债券和79.68亿元政府专项债券。一般债券发行结果为:3年期29.1亿元,投标倍数4.85倍,边际1.44倍,利率3.68%;10年期28.3346亿元,投标倍数4.19倍,边际11.08倍,利率4.07%。专项债券发行结果为:3年期40亿元,投标倍数3.87倍,边际1.00倍,利率3.76%;10年期39.68亿元,投标倍数3.42倍,边际3.22倍,利率4.1%。

    市场化方面也呈现出了新的特点。比如5月22日发行的内蒙古地方政府债,虽然与5月19发行的山东地方政府债同属于在交易所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开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但投标上限进一步打开,市场定价功能进一步发挥。从投标标位区间上限来看,山东地方政府债的投标标位区间上限较国债基准利率上浮25%,而内蒙古地方政府债则上浮至30%,发行定价的市场化空间加大;从发行结果来看,山东地方政府债的发行利率未打破上浮15%的传统上限,内蒙古地方政府债的发行价格打破了这一上限,最低上浮至21.36%,与山东地方政府债拉开了差距。

    有研究债券的人士表示,这说明各市场主体在定价上充分考虑到山东和内蒙古在区位、经济、政治、财政等各方面的差异,从而赋予不同地区不同的信用溢价,有效地实现了地区之间的信用区分度。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目前上交所正在积极推动进一步完善地方债交易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地方债ETF等创新产品不断拓宽地方债用途,通过以上安排提高地方债品种的投资价值与配置价值,进一步丰富投资者类别,从而提高地方债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促进地方债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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