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默认分类

央行:已批复浙江稠州银行、宁波通商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转股型资本债券

2021-01-25 19:53

    本报记者 刘琪

    1月25日,央行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关于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要求,推动资本工具创新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保监会结合国内外实践,设计完善了转股型资本债券相关制度,并已批复浙江稠州银行、宁波通商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转股型资本债券。

    2021年1月20日,宁波通商银行成功发行首单转股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共5亿元,票面利率4.80%,全场认购倍数2.1倍。

    央行表示,下一步将会同银保监会进一步加强创新力度,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通过发行转股型资本债券补充资本,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编辑 李波)

上一篇:央行发文细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 尚无非银行支付机构符合市场支配地位情形认定

下一篇:央行:将引导金融机构提升动产融资效能

转载 阅读(0) | 评论(0) 关键字:

免责声明: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图片、数据及图表)均为网友自发上传,如发生图片等侵权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若发现疑似图片侵权行为可发送举报邮件至3164116989@qq.com。博主所发内容仅代表博主个人观点,不构成买卖股票依据,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证券日报网提供博客互动平台不代表认可其观点。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博主不提供代客理财等非法业务。有私下进行收费咨询或推销其他产品服务,属于非法个人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请各位网友不要上当受骗!

昵称:  登录 | 注册

减少编辑区域 增加编辑区域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2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