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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QFII试点地区扩大到荷兰

2019-06-06 01:17

    ■本报记者 刘琪

    6月5日,央行官网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地区扩大到荷兰,投资额度为500亿元人民币。

    RQFII试点地区扩大到荷兰,是两国在金融领域深化合作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拓宽境外投资者人民币资产配置渠道,扩大境内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也有利于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证券日报》记者从外汇局网站查阅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31日,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共216家,累计批准额度为6773.22亿元人民币。其中,5月份新增两家RQFII机构,分别来自中国香港和日本:乐瑞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于5月21日获批6.5亿元人民币RQFII额度;三菱日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同日获批60亿元人民币RQFII额度。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RQFII额度持续扩容。今年前5个月内新批准14家RQFII,累计新增投资额度共计306.5亿元人民币,已超过2018年全年批准总额度的一半。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此前指出,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和正在推动的一系列改革举措,使得我国金融市场对外资越来越有吸引力。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相继被纳入多个全球重要指数,也使外资对我国金融市场有较强的配置需求。

(策划 刘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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