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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金协会:网贷机构应合规审慎经营 不违规宣传发布不实广告

2019-03-07 01:15

    ■本报记者 刘琪

    昨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互金协会”)发布《关于网络借贷不实广告宣传涉嫌欺诈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提示》。

    金融监管部门和互金协会监测发现,近期社会上仍有一些网贷机构通过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发布不实广告,其中涉嫌营销违规产品,宣传违规活动,包括推销高于法定最高利率的贷款,从事“校园贷”“砍头贷”等被明令禁止的活动,容易致使一些消费者轻信并参与交易。这些行为明显违反国家关于开展金融广告的有关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有不少投资者去年下半年以来在某短视频App上“刷”到网贷平台宣传广告。其中一家名为“小象优品”的广告宣称贷款日息低至0.03%,而投资者在实际贷款后却发现利息并不像宣传得那么低。有投资者表示,“我在小象优品贷款11100元,实际到账9400元,分9个月还完,每个月本金加利息要1673.99元,一共要还15065.91元,9个月就要还5665.91元的利息,这比高利贷还高。”从该投资者的描述中,可以发现该贷款产品已经涉嫌砍头息以及贷款利率高于法定最高利率。同时,本报记者发现,在许多投诉平台上都有投资者对小象优品高利贷、暴力催收等方面的投诉。

    对此,互金协会郑重提醒各从事网贷业务的会员机构及提供网络小额贷款服务的相关机构应恪守行业自律要求,坚持合规审慎经营。广大消费者应提高警惕,谨慎判断,防止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

    各会员从业机构应敬畏金融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并遵循金融广告管理法规的要求,规范开展营销和宣传活动,不向社会公众提供违反国家利率规定的借贷及借贷撮合业务,不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及借贷撮合业务,不得从借贷本金中以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等费用的方式直接或变相收取“砍头息”。同时,要主动加强消费者信息保护,不得滥用、泄露或非法买卖消费者隐私信息。

    同时,互金协会呼吁,广大消费者应主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谨慎识别互联网平台上的各类借贷广告,认真了解其服务说明及合同条款,留存相关证据,增强法律意识。如发现机构有不实宣传或违规开展业务的情况,消费者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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