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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冰
7月5日,继深圳金融局下发“关于加强深圳市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后,深圳互金协会随即发布关于《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失信惩戒操作规范》(下称《规范》)的通知,列举了失信惩戒操作流程。
根据该操作流程,P2P平台首先要在其官网公示失信人名单不少于7个工作日,随后报送至协会,协会受理后给予受理回执,此后在协会官方渠道公示相关失信人名单,公示完后的完整名单经确认后报送至深圳金融局。
记者注意到,针对严重失信人处置问题,《规范》提出将名单推送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及相关征信机构,对严重失信人起到了威慑作用,对故意、恶意拖欠债务的借款人进行限制,从而遏制大面积逃废债的事件发生。
对于行业信息共享方面,《规范》提出了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共享制度,引进了百行征信等商业征信机构作为信息采集机构,商业征信机构依法将失信人纳入关注名单、反欺诈、个人征信报告等产品和服务中,供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查询使用。
(编辑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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