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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二清”整治大限将至 电商平台自查自纠效果初显

2018-03-04 15:20

    进入3月,“二清”整治进行新的阶段。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即217号文)的要求下,大部分电商平台整改效果初显。然而,距离央行规定的最后期限只有3个月了,这场史上最严的“二清”整顿仍在急迫进行中。

    2017年11月底,央行下发217号文,从有证机构开始,覆盖所有无证机构,要求坚决彻查“二清”。同时,通知明确提出整改时限,要求持证机构自查在2017年12月底前自查自纠;各地人行在2018年2月底前开始大检查;2018年6月底前完成处罚与总结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在仅给半年整治时间的同时,央行的监管毫不避讳行业灰产术语,彻查所有“大商户”模式,根治“二清”乱象。

    “大商户”模式,既指银行或支付机构把收到的货款结算给了电商平台,电商平台再结算给入驻的商户。电商平台的形式除了直营之外,更多的是加盟入驻的方式。这就在结算过程中形成了事实上的“二清”。按照217号文附件里的认定标准,很多电商平台的“大商户”模式是这次监管的精准打击对象。

    业内人士透露,“二清”模式可能存在大量的资金留存在平台上存在金融风险,央行关注的核心是电商平台背后的资金流动是否合规、安全、可控。所谓“二清”是指支付公司或银行先将POS机的结算款支付给某一个人或某一家公司,再由这家公司或个人结算给商户。

    事实上,央行相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平台“二清”业务极大危害客户资金安全,容易引发局部风险事件。媒体也曾多次报道,现实中发生过的多起截留、挪用商户资金后跑路事件。

    可幸的,目前整治效果已经初显。不过,也有大型电商平台迟迟未有行动。

    上海易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飞称,就在前几天,他在某大型电商平台的一家第三方卖家店铺买玩具后发现,实际经营者和收款方不一致。同时,不止这一家,还有5家类似公司在帮第三方卖家进行着收款。

    对此,李飞认为,一是这些收进来的钱可以不受备付金管理的规定;二是平台可以将本该属于商户的钱进行截留,暂时转入作为现金流使用。

    业内普遍认为,防范风险一直是金融领域的重中之重。随着央行设定的“二清”整治大限将至,无论是针对具有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还是没有牌照的聚合支付等类型,以及没有牌照的新电商服务平台,央行的支付监管指导正逐一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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