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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众人寿受让华夏人寿保险业务及相应的资产、负债

2023-11-09 21:17

    本报记者 苏向杲 见习记者 杨笑寒

    11月9日,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众保险”)和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寿”)联合发布公告称,根据瑞众保险与华夏人寿签署的《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之相关业务及资产负债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瑞众保险受让协议约定的华夏人寿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业务、资产及权利、负债、机构、网点、人员队伍等。

    公告显示,自2023年1月1日起,华夏人寿新形成的业务、资产及权利、负债、机构、网点、人员队伍等由瑞众保险承接。

    公告称,本次转让至瑞众保险全部保险业务的保险责任由瑞众保险承担。华夏人寿保单权利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无须更换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各项权益不受影响。保单权利人对本次转让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可于2023年11月15日24时前提出。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关于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业务的批复》(京金复〔2023〕245号),同意公司整体受让华夏人寿保险业务及相应的资产、负债。

    7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文批准瑞众人寿开业,并接受北京银保监局的属地监督管理。同时,批准瑞众人寿筹建661家分支(专属)机构,并准予开业。

    在股东方面,瑞众人寿总注册资本565亿元,第一大股东为九州启航(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339亿元,持股比例60%;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226亿元,持股比例40%。

    今年2月,原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华夏人寿目前经营稳定,银保监会已批准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和其他投资人共同筹建瑞众人寿保险公司。新公司设立后,将依法受让华夏人寿资产负债,承接机构网点及人员,全面履行保险合同义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及各有关方面合法权益。

(编辑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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