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默认分类

监管将摸底13家“不良记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部分公司自称与数十家“银证保”机构有合作

2022-11-11 23:54

    本报记者 苏向杲 杨洁

    11月11日,记者从业内获悉,银保监会日前下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不良记录名单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了13家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并要求保险机构停止与不良记录名单中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投资合作。

    记者摸底上述13家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官网和天眼查股权关系数据发现,部分公司自称与多家,乃至数十家“银证保”机构有合作;个别公司与险企等机构有股权关联关系。

    目前,上述《通报》并未要求银行、信托等机构不得与上述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开展合作。但业内人士表示,《通报》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倒逼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加强合规运营,最终形成保险机构和私募股权管理人双赢的局面。此外,也对券商、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起到一定风险提示作用,建议相关机构提早进行风险排查,并在后续工作中加强甄别。

    13家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

    “被拉黑”

    被通报的13家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分别为: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华久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盛创伟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灵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惠州时代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凯联(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盛世景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信业华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吉金投(海南)投资有限公司(原北京中吉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通报》要求,各保险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停止与上述名单中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合作,不得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往来,审慎与其核心管理人员开展任何业务合作。

    对此,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报》具有重要意义,保险资金的负债属性决定了其对资金的安全性异常重视,监管适时发布不良记录名单,对于保险资金后续大规模、有序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具有积极作用。

    “支持监管部门公开发布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不良记录名单。”某不愿具名的百亿元级私募机构表示,对于不合规的乱象就应进行约束,并从合作业务名单中剔除。

    “此次发布不良记录名单,一定程度上能够倒逼私募股权管理人加强合规运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投资能力,最终形成保险机构和私募股权管理人双赢的局面。”常春林称。

    部分公司

    自称与多类金融机构合作

    记者逐一摸底13家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发现,部分公司自称与银行、保险、券商、信托等金融机构是“合作伙伴”;另外,个别公司与险企等机构确实有一定程度的股权关联关系(涉及股比较小)。

    例如,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与11家银行、8家险企、8家券商、5家信托公司是“合作伙伴”。北京新华久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官网表示,其金融资源丰富,与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机构公募、私募基金合作渠道通畅,成立伊始,即与金融机构签订各类合作意向,实现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此外,深圳市盛世景投资有限公司官网信息显示,其目前股东包括大型央企、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民营资本等。记者通过天眼查对其股东背景进行穿透查询并发现,查询结果能部分印证其官网信息。

    在业内人士来看,《通报》一方面对保险资金运用有积极影响,另一方面也对券商、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起到一定风险提示作用。

    从保险机构来看,近几年,随着监管持续为险企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松绑,险资对该类基金的投资规模持续壮大,各类保险公司均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此外,保险资金由于具有期限长、稳定性强等特性,与私募股权基金有天然的适配性,这也加速了险企投资该类基金。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通过对196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情况调研显示,截至2020年末,被调研险企投资私募股权基金规模为5088.7亿元,同比增长15.18%。其中,寿险公司与财险公司均投资该基金,且超大型险企、大型险企、中型险企、小型险企均有投资,尤其引人注意的是,小型险企投资规模出现快速增长。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通报》中并未要求银行、信托等机构不得与上述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开展合作,但是,其他金融机构也有必要提高风险筛查、防控力度。

上一篇:银保监会拟修订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下一篇:兴业银行管理客户财富金融资产规模达2.3万亿元

转载 阅读(0) | 评论(0) 关键字:

免责声明: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图片、数据及图表)均为网友自发上传,如发生图片等侵权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若发现疑似图片侵权行为可发送举报邮件至3164116989@qq.com。博主所发内容仅代表博主个人观点,不构成买卖股票依据,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证券日报网提供博客互动平台不代表认可其观点。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博主不提供代客理财等非法业务。有私下进行收费咨询或推销其他产品服务,属于非法个人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请各位网友不要上当受骗!

昵称:  登录 | 注册

减少编辑区域 增加编辑区域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2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