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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股权转让生效条款无法达成 中国人寿“未来不排除进一步增持”

2019-07-24 01:53

    ■本报记者 苏向杲

    7月23日,万达信息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万豪投资”)、实际控制人史一兵无法达成与中国人寿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条款,双方此前签署的关于5.0142%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法生效。至此,中国人寿仍为万达信息第二大股东。

    就终止原因,中国人寿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匡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终止,主要是由于万豪投资与债权人未能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达成一致导致。虽终止转让协议,但此前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继续有效,未来不排除进一步增持万达信息。

    匡涛还表示,中国人寿与万达信息的战略合作是基于双方业务上的巨大协同空间,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解除,不会影响长期业务战略合作关系。中国人寿作为万达信息的重要股东,将一如既往看好和支持万达信息持续健康发展,并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中国人寿仍为第二大股东

    从中国人寿持有万达信息各时间点持股比例来看,2018年,中国人寿委托资产公司分红账户通过纾困产品“国寿资产-凤凰专项产品”持有万达信息5.0025%的股权;2019年,中国人寿通过大宗交易和二级市场买入方式增持该公司股份4.9734%。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前,中国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万达信息109734175股股份,占万达信息总股本的9.9808%,位列万达信息第二大股东。

    今年6月23日,中国人寿与万豪投资等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5500万股万达信息股份。若此次交易成功,则中国人寿晋升万达信息第一大股东。

    7月23日,万达信息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万豪投资、实际控制人史一兵无法达成与中国人寿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条款,双方此前签署的关于5.0142%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法生效。

    因万豪投资无法达成协议生效条款,其申请解除协议。中国人寿表示,经审慎研究,同意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并按规定报监管部门备案。目前中国人寿目前仍为万达信息第二大股东。

    五方面展开合作

    虽然此次中国人寿未能成为万达信息第一大股东,但并不影响双方业务合作。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此前,中国人寿与万达信息将重点在五方面展开战略合作,即加强基础技术合作,共同提升医保科技的服务能力,共同推进一网通办、市民云、城市大脑和城市安全等领域的布局,共同提升商业保险专业化管理服务能力,共同开展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

    “中国人寿与万达信息此前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仍将持续有效,双方将进一步巩固和加深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多层次、多维度的经营合作和管理互动,持续发挥互补优势,强化协同发展效应,共同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技术和基础技术发展,不断提升医保领域服务能力、商业保险专业化管理服务能力、健康管理和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双赢战略目标。”匡涛表示。

    匡涛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基于双方稳定良好的战略合作前景,未来中国人寿不排除通过其他方式增持万达信息股份,如发生增持行为时将依据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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