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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明确94条禁令

2024-04-02 00:37

    本报记者 冷翠华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近日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4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2024版的“负面清单”包含四个部分,共有94条,与2023版的“负面清单”相比,新增内容重点集中在“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部分。同时,对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

    具体来看,新版“负面清单”涉及“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部分的禁令共有32条,占全部禁令的34%。其中,新增禁令4条,具体包括:保险产品通过调整附加费用率系数倒算的方式,人为干预费率正常水平,存在误导销售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隐患;保险产品备案费用假设与实际费用不一致,费用描述不清晰、费用水平设定不合理;同一保险产品在不同渠道销售时采用的精算假设及利润测算结果存在明显差异,同时缺乏管理手段,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养老年金保险采用明显偏离实际水平的预定死亡发生率,缺乏定价依据。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人身险产品在定价和销售方面出现的问题较多,监管部门对此高度重视,这是推出新版“负面清单”的原因。去年以来,监管部门大力推进银保渠道、经代渠道的“报行合一”(保险公司向监管部门上报的产品定价假设、手续费等,必须与其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情况保持一致),下一步将在全渠道力推“报行合一”。同时,在投资收益持续承压的背景下,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利差损的防范,强调收益成本匹配原则,持续引导险企下调万能险结算利率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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