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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保险偿付能力全面达标 风险综合评级提升至B类

2020-05-12 19:55

    本报记者 冷翠华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一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显示,长安保险提升至B类公司评级,偿付能力全面达标。

    自2016年二季度开始,银保监会正式实施偿二代风险综合评级,考核内容包含可资本化风险、难以资本化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并根据保险公司的综合评分及各单项风险的评分,将保险公司评为A、B、C、D四个类别,并实行分类监管,评级结果必须在保单、红利通知书和团险标书中披露,是对保险公司风险状况最客观、全面的评价。

    2018年,由于受履约保证保险业务踩雷的影响,长安保险面临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2019年,长安保险引入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大新股东,大幅度增资16.3亿元,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32.5亿元,及时化解了偿付能力风险。今年一季度,长安保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3.5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91.75%,风险综合评级获评B类,这意味着公司偿付能力全面达标,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也持续降低。

    据了解,长安保险于2007年9月正式开业,以责任险为专业特色,经营业务范围还涵盖机动车辆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截至2019年年底,其有15家二级机构开业运营,分支机构数量达到265家。累计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14万亿元,服务客户数量近2000万。

(编辑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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