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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伊琍卷入7亿元奶茶合同诈骗案 明星代言“翻车”谁来担责?

2021-05-17 10:38

    本报记者 谢若琳

    马伊琍又上热搜了,这一次是由于代言“翻车”。5月15日下午,马伊琍工作室在微博平台发布声明称,“近日接到上海经侦总队通知,告知我方演员马伊琍女士代言品牌茶芝兰因涉及违法犯罪,正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我方于第一时间向该品牌提出解约通知,并积极配合经侦工作,提供线索及信息。”

    据了解,“茶芝兰”品牌背后或是一起“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有90多位涉案人士被公关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金额超7亿元,该诈骗案涉及“花点点”“茶芝兰”等50余个奶茶品牌。

    一位数据分析平台CEO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资本风口的不断转变,明星代言也会涉及多个领域,有些代言产品并非是明星熟悉的,因此就会出现“翻车”的情况,“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不应以明星代言人作为重要参考标准。事实上,大多数情况下,明星代言与产品质量关系不大。”

    马伊琍出代言“事故”

    据上海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上海警方侦破以虚假品牌奶茶招商网站吸引加盟商、虚构履约能力骗取加盟费的“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金某、王某等为牟取非法利益,成立某餐饮公司,在未经权利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搭建多个虚假知名品牌奶茶招商加盟网站,吸引获取潜在加盟商联系方式。随后,收购或注册“花点点”“茶芝兰”等50余个奶茶品牌,安排话务员对外推销加盟业务。

    上海市公安局称,为进一步获取加盟商信任,犯罪嫌疑人还伪造了多个品牌的授权文书,并设计编印大量宣传材料。甚至在加盟商实地考察时,犯罪团伙还以每人每日40至80元不等的价格,雇佣人员冒充消费者,在奶茶店铺前循环排队,营造生意火爆假象,以层层铺设的加盟套路骗取加盟商的信赖。

    据了解,该案涉及90余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马伊琍工作室在声明表示,马伊琍已与该品牌解约。如有其他受骗加盟商尚未维权,亦可私信马伊琍工作室,工作室方面将尽全力协助维权。

    工作室称,2020年10月,马伊琍方与茶芝兰开始合作,之前虽对品牌进行了核查,但前期筛查仍不够长期、全面、细致,存在工作疏漏,已进行严格自纠自查,重新梳理工作细节和流程,日后亦将更加谨慎选择合作品牌,尤其在与品牌合作期间都将持续肩负起督导核查责任,以保证不辜负广大消费者信任。

    代言人该担责吗?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铭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告法》对此规定了两种明星代言所要承担的责任情形,一是《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二是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以外的虚假广告,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虚假广告仍然代言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赵铭认为,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对比本案,本案是产品涉及欺诈加盟商,不是产品本身给消费者生命健康造成伤害,因而,本案不属于第一种情形;对于第二种情形,需要举证证明代言人明知或应当知道是虚假广告而进行推荐,但是这个证据本身是很难取得的,司法实践中,很少有明星代言人因该条内容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这些受害的加盟商而言,其应当积极到相关办案机关进行刑事报案追究茶芝兰总部及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查封扣押冻结相关财产,减少财产损失,还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如‘明星代言人到底为产品代言的是什么内容’‘是否在代言中提及加盟之类的内容’‘明星代言人是否亲自前往茶兰芝总部现场考察过’等等,如果加盟商搜集相关证据能够证实存在失实情形,则可以要求广告监督部门从行政处罚的角度追究明星代言人的行政责任,以此来威慑这种毫无底线的明星代言行为。”赵铭进一步表示。

    事实上,这并非第一起明星“代言事故”。互联网平台及理财投资产品曾是明星代言“翻车”、误导性宣传的“重灾区”。对此,银保监会曾表示,明星等公众人物代言,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接受代言前,应当查验所代言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所代言产品和服务是否内容真实、符合监管要求。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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