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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翰宇药业回应产品抽检不合格 均称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2018-01-30 01:36

    ■本报记者 张敏

    1月2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9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9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药品不合格。

    1月28日晚间,同仁堂、翰宇药业等发布公告对此事进行说明,两家上市公司均称,本次事件所致相关产品召回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在这9批次产品中,涉及的上市公司包括同仁堂、翰宇药业、中关村(旗下多多药业有限公司)等。昨日晚间,同仁堂和翰宇药业对此事进行了说明。

    同仁堂在1月28日晚间的公告中称,同仁堂科技生产的开胸顺气丸装量为每袋6克,该批产品由国家相关药监药检部门从广西某药品经营企业(被抽检单位)中抽样和检验,检查项中装量差异超过标准上限,检查结果判定为不合格,其他指标均合格,此产品不会给服用者带来不良影响和安全风险。经同仁堂科技对该批次产品生产及销售全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发现造成装量差异不合格的原因为被抽检单位保存不当所致。经同仁堂科技属地药监部门到同仁堂科技抽取该批次产品留样,并送属地药检部门检验,结果为装量差异项合格。同时,同仁堂科技也对该批次销往其他渠道的产品进行抽验,均未发现此类不合格情况。

    同仁堂介绍,同仁堂科技生产的开胸顺气丸,2016年度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316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11%;预计2017年度该产品销售收入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会发生较大变化。本次事件所致相关产品召回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翰宇药业认为,此次单项检测不合格为偶发事件,是单批次产品不合格,不涉及其他批次和其它产品任何质量问题,不会对公司生产、销售和其它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截至公告日,已经查明该批次在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尚有1197支未有销售,并已经启动召回程序。此次事件的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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