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默认分类

振华重工连续七年不“拔毛” 接受大股东建议新增分红方案

2017-04-24 01:09


    ■本报记者 张敏

    近日,证监会称将继续引导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对有能力却长期不分红的上市公司加强监管,对于不分红、少分红并通过高送转减持的上市公司严查严办。监管部门对分红的重视,让一些上市公司作出改变。

    振华重工4月23日晚间发布了《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收到公司大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议调整原<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函》,提议公司将原《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分配、不转增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约4.39亿元。

    同时发布的《关于取消原<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称“经审慎研究后认为,公司大股东的建议合理,新的利润分配方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兼顾对广大股东合理的现金回报”。

    据了解,振华重工于2000年上市,公司2001年至2008年都进行了现金分红,此后2009年至2015年公司未进行分红。3月29日,振华重工发布的2016年年报显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然而,振华重工的账面业绩并不差。同花顺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5年,振华重工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398亿元、1.99亿元、2.124亿元。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3.4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12亿元人民币。振华重工披露的数据显示,2016年公司拟派发股利4.39亿元后,公司仍节余未分配利润28.97亿元,该资金转入以后年度待分配。

上一篇:云南白药完成混改 新华都陈春花进驻董事会

下一篇:德展健康2016年净利同比增长近三成 产业+资本双轮驱动大健康产业发展

转载 阅读(0) | 评论(0) 关键字:

免责声明: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图片、数据及图表)均为网友自发上传,如发生图片等侵权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若发现疑似图片侵权行为可发送举报邮件至3164116989@qq.com。博主所发内容仅代表博主个人观点,不构成买卖股票依据,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证券日报网提供博客互动平台不代表认可其观点。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博主不提供代客理财等非法业务。有私下进行收费咨询或推销其他产品服务,属于非法个人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请各位网友不要上当受骗!

昵称:  登录 | 注册

减少编辑区域 增加编辑区域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2000字以内)